陆铭,2020,《新发展格局下的城市:若干系统性的理论问题》,《中国工业经济》,第12期。
新发展格局下的城市
——若干系统性的理论问题
陆铭
在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在人均GDP水平上成为一个高收入国家。但是与此同时,经济结构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仍然制约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必须从系统性的观点来看待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发展格局,从而为下一阶段的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体制性和结构性的活力。
本文将结合从十八大以来到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来阐述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相关的几个理论问题,分别涉及到发展与平衡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关系,都市圈内部中心与外围的关系。
一、发展与平衡的关系
2019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要在发展中营造平衡。可以说,在涉及到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所有问题中,发展与平衡的关系是统领性的,也是误解最多的。
发展和平衡是可以实现共赢的。由于现代经济发展(特别是制造业和服务业)具有强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与此同时,人口和经济活动在少数地区集中所造成的拥堵和污染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因此,经济和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集中,从小城市向大城市周围的都市圈集中,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此过程中,平衡应着眼于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在人均 GDP、人均实际收入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均等化,而人口的自由流动则能保证这种均等化,达到一种“空间均衡”状态。虽然最终人均GDP在城乡间和地区间未必能绝对均等,但是考虑到在相对发达地区的生活成本更高,因此,能够实现城乡间和地区间人均实际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均等化。这就是“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模式,也是“在发展中营造平衡”的道路。在新的发展格局之下,上述道路的实现需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传统的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思维总是将现代经济的集聚特征理解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实际上,传统思维下的“平衡”追求的仅仅是经济和人口的均匀分布,甚至将集聚效应表述为带有感情色彩的“虹吸效应”。于是,这就造成了集聚和平衡之间的矛盾,甚至被人们认为市场经济之下实现的经济集聚仅仅能够实现经济效率,而忽视了平等,产生了效率与平等的矛盾,由此又进一步认为,在政治上应该动用行政手段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从而又产生了市场与政府的矛盾。
中国当代行政管理体制之下的政府行为模式也在阻碍着发展和平衡的共赢。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以最大化本地的招商引资、经济增长和税收为目标,因此天然与经济向少数地区的集聚是矛盾的。在人口流入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主要由地方财政来支持,因此人口流入地地方政府缺乏激励为外来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与此同时,一段时间以来,在人口流出地建设了大量的事后闲置的工业园和新城等基础设施,投资回报低下,于是又转化为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巨额的负债。
为了实现发展和平衡的共赢,需要通过经济的集聚保证效率,并提升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同时,在城乡间和地区间关系上,必须将平衡的理念从追求经济和人口的均匀分布转为追求在人均发展水平上的趋同。通过促进人口等生产要素更为自由合理的流动,逐步在集聚中走向平衡,在发展中营造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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